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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将承担怎样的惩罚

来源:律界星2022-07-225029人看过
导读:一、肇事逃逸将承担怎样的惩罚 交通事故逃逸,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

一、肇事逃逸将承担怎样的惩罚

交通事故逃逸,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通过以上文章的阅读,我们已经清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律界星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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