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被害人回家后死亡责任如何认定-律界星

交通肇事被害人回家后死亡责任如何认定

来源:律界星2022-07-229243人看过
导读:一、交通肇事被害人回家后死亡责任如何认定 1、交通肇事后,被害人回家后死亡的,责任要依据鉴定结果确定: (1)、如果经鉴定,因交通肇事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由肇事者承担责任,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2

一、交通肇事被害人回家后死亡责任如何认定

1、交通肇事后,被害人回家后死亡的,责任要依据鉴定结果确定:

(1)、如果经鉴定,因交通肇事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由肇事者承担责任,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2)、如果属于交通肇事以外原因造成死亡的,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但对死者的死亡不承担直接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尸体检验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为了确定死因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由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出车祸达成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一般来讲,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公安机关便会制作调解书,并要求双方当事人、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即可生效。受害人应该仔细阅读调解书,有异议应该及时提出,无异议后才可以在调解书上签字。

(二)交通事故的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积极履行,如果受害人发现对方迟迟不履行,因为其是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因此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由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受害人可以向车祸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定起诉法院后,受害人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诉讼:

1、写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积极履行民事调解协议书的约定,进行民事损失赔偿。

2、去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即调解协议书等材料。

3、法院受理立案。法院经审查受理立案后,缴纳诉讼费用后,会给发相关材料,按照相应流程等待开庭通知。

4、按时出庭应诉。按规定,起诉后开庭时不积极出庭应诉的,可能会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5、法院审理并判决。经法院审理时,调解协议书确属真实、合法、有效的,对方不能主张撤销,无法反悔,需要积极履行,进行赔偿。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肇事后,被害人回家后死亡的,责任要依据鉴定结果确定。如果因交通肇事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由肇事者承担责任,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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