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车辆出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上述规定,在租赁、借用等情形下,机动车使用人与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根据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原则,应当由机动车使用人(即承租人、借用人等)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机动车所有人来讲,其归责原则按照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即只有在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法理依据在于:在所有人将机动车出租、出借情形下,应当对使用人(承租人、借用人等)的资质进行必要的审查,比如承租人、借用人是否具有驾驶执照、驾照所载准驾车型是否与机动车相符等。同时,所有人还应当保证机动车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运行的条件,比如车辆的制动刹车、仪表设备是否正常等。倘若所有人未能尽到上述之注意义务,则其便具有过错,而该过错极有可能就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故此,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对其自身之过错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此时仍然需要注意三点: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标准在租赁和借用情形下应有不同。所有人的注意义务在出租场合应当高于借用场合。换言之,在判断出租人的过错时,应比出借人更加严格。
二、所有人承担的责任是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首先,所有人承担的责任大小,应当考虑所有人的过错以及原因力与损害后果的关系综合加以判断。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所有人可能承担全部责任,例如,所有人为了加害使用人,故意将制动装置失灵的机动车出借给使用人且未向使用人告知,造成了交通事故。其次,所有人承担的是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而非连带责任。从连带责任的法理来看,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的情形下才承担连带责任,在出借、租赁等场合,所有人与使用人并不构成共同侵权,也无其他连带因素。
三、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用以对抗受害人。在出借、租赁场合,尤其是租赁场合,机动车所有人往往与使用人有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的约定,从合同相对性角度原理来看,该约定不能对抗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受害者仍可根据本条规定请求所有人和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这并不妨碍所有人和使用人按照其有效合同的约定向对方行使请求权。
有句话说得好“老婆与车子不外借”,这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很多人把它当玩笑话来听,从没放在心上,当借出的车子真的出事故该出借人承担责任的时候,出借人又会觉得很冤,以上的法律知识就是让出借人知道,他真的不冤。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律界星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丧葬费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
交通肇事死亡大致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
退保的车辆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退保的车辆都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有效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
工伤死亡赔偿后多长时间内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债权人可否申请执行债务人死亡赔偿金 一般是不可以的。 一、死亡赔偿金是对谁的赔偿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学界和立法
帮人盖房子死亡赔偿标准 如果是雇工,则按人身损害的标准进行赔偿,因自己操作不当也存在过失。如果是其他关系则按其它相关的
企业职工丧葬费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
汽车强制保险多少钱?车辆强制保险多少钱?商业险有无购买必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辆必须投保
买车辆险要注意什么 一、不要重复投保 车主们在投保汽车保险的时候要避免重复投保,有的车主可能会认为自己在某一方面出险
一、丧葬费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