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一般是按照相关的规定所取得的,交通事故中如果出现人死亡的情况的,一般是可以取得相应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下面就由律界星梁-平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不堪忍受自杀
2011年5月25日上午8时许,在武备市某区北安门街xx路公交车站站台附近,四原告的亲属杨某某被被告高某某所驾驶的苏xxxx号汽车撞倒,致杨某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经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认定,杨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告高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当天,杨某某被送至南京军区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骨盆骨折、头部外伤、糖尿病、腰4/5椎间盘突出、腰4椎体轻度滑脱。2012年1月2日,杨某某服药自杀死亡。武备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12年8月13日出具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杨某某自杀前患抑郁症,2011年5月25日遭遇的交通事故是其患病的间接诱发因素。
当事人应承担死亡赔偿金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杨某某的自杀死亡与本案交通事故的关联性及关联程度;民法上引起损害后果的原因可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其均应纳人民事损害赔偿的范畴内考量,但间接原因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较弱。综合考虑本案因素,交通事故对杨某某死亡结果的原因力比例以15%为宜。故原告按2011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41元的标准主张死亡赔偿金,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因杨某某死亡时已满69周岁未满70周岁,故死亡赔偿金应计算11年。因本院认为本起交通事故对杨某某死亡结果的原因力比例以15%为宜,故本院支持死亡赔偿金43462.7元(26341×11×15%)。对鉴定费,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但该费用不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应由原告及被告高某某按责任比例分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杨某某自杀死亡的事实以及交通事故对杨某某死亡结果的原因力比例等因素,本院酌情支持8000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赔偿金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法院会根据相应的证据对当事人处以相应的惩罚,其中就包括了死亡赔偿金的赔偿。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推荐:北京律师 浙江律师 深圳律师 江苏律师
无证行医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依据我国最高院的相关解释规定,无证行医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无证行医者进行相关医疗费
交通事故护理费有哪些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
一、误工费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人身受到伤害需要治疗,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
车辆发生擦挂报的保险全责方不愿意给钱怎么办 如果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仍有不
事故车辆被撞有折旧费吗 一、事故车辆被撞有没有折旧费 对于修理费而言是属于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损失,折旧费的损失属于交
交通事故60岁死亡的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发生交通事故后能要求营养费吗 可以,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
买车辆险要注意什么 一、不要重复投保 车主们在投保汽车保险的时候要避免重复投保,有的车主可能会认为自己在某一方面出险
交通事故护理费要哪些证据证明 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中,受害人主张的护理费要想得到支持,必须
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