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江西省丧葬费标准
依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的丧葬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及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其丧葬费由3200元调整为5000元。资金渠道按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标准的通知》(赣劳社养[2008]15号)规定执行,即: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退休(含退职)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今后,国家出台企业职工丧葬费有关政策后,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江西抚恤金发放标准
尚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列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抚恤金标准,按死亡时上一年度所在市、县(区)企业单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1个月,最多不超过10个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其中,企业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按本《通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抚恤金与按原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费标准的通知》(赣劳社养〔2008〕15号)规定抚恤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参保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三、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
职工死亡后单位发给的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属于死者的遗产还是家庭的共有财产呢?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范围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丧葬费是死者单位给予死者亲属处理死者后事的一种补助,属于“遗属津贴”的范围,因为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均发生于死者死亡后,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不是遗产。
那么,对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应该如何进行分割呢
首先,因为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不应将其用于清偿死者的生前债务。再者,根据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的性质及发放的意图来看,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补助,享有分割抚恤金及丧葬费的人应该是死者的近亲属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还有就是依靠死者扶养的人。因此,对抚恤金及丧葬费进行分割,不能像分割遗产一样,采取均等分割的方法,而应优先照顾死者生前对其进行扶养并丧失生活来源的近亲属。
对于人死后的丧葬费发放标准来说,丧葬费的赔偿额应该按当地社会的平均工资水平标准的四倍,在丧葬费领取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后一个月,全部丧葬费也会被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律界星小编为您精心收集以上内容,欢迎您咨询律界星专业法律顾问,顾问团队将为您度身定制最精确全面的法律咨询。
下班途中乘坐别人车辆发生事故算工伤吗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
办理车辆损失险要注意什么 1、停止使用等待定损,保险专家提醒,一般情况下,保险条款规定,遭受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
工伤死亡赔偿金应该怎样计算和分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车辆强制保险理赔有哪些误区 1、投保不计免赔就能获得全额理赔 在投保车险时,不少被保险人会选择投保不计免赔险,目的是
法院能查到被执行人车辆线索吗 也许可以。到银行里查名下银行卡的存款,到房管所查名下房产,到车管所查名下车,还有申请执行
车辆出事故在4S店维修需要垫付维修费吗 不用的。 在4S店修车都是在报保险之后,并且是在最后提车验收结束后进行付
医疗事故死亡后误工费怎么算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
车辆损失险是什么 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虽
车辆损失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发生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
一、车祸致人死亡保险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