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死亡赔偿申请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四)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3)、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工伤死亡赔偿的申请是一个复杂的程序,工伤赔偿的数额也是一个可以浮动的项目。如果您还有疑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车辆发生擦挂报的保险全责方不愿意给钱怎么办 如果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仍有不
帮人盖房子死亡赔偿标准 如果是雇工,则按人身损害的标准进行赔偿,因自己操作不当也存在过失。如果是其他关系则按其它相关的
驾驶员出车祸死亡赔偿多少钱 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
交通事故申请车辆保全后多长时间可以向法院提交保证金 法院受理48小时内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
债权人可否申请执行债务人死亡赔偿金 一般是不可以的。 一、死亡赔偿金是对谁的赔偿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学界和立法
交通肇事死亡大致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工伤死亡赔偿金应该怎样计算和分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70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按相关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人出车祸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查封车辆多久自动解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汽车是属于动产的一种,而法院对动产的查封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一年后不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