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同的赔偿项目,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例如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要依据山西上一年度人城镇或者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不同的赔偿项目,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例如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要依据山西上一年度人城镇或者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
雇佣驾驶员死亡赔多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驾驶员造成驾驶员死亡的,赔偿多少钱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而赔偿的项目包
随着我区旅游旺季的到来,旅游客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将随之增大。为切实做好旅游客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自治区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
人身损害赔偿的交通费怎么算 人身损害赔偿的交通费计算方法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中: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
实习生死亡赔偿标准 如果主要责任在公司,那么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雇佣关系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
一、兖州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
《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使用了“责任限额”这个词,这个词并不是《保险法》中的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责任限额”就是指第三者责任
意外车祸致死如何赔偿 (一)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