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死人会赔多少钱
(一)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三)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精神损失费
一般5-10万,没有一定的标准,各地区不一样,经济发达的会高一点。
(五)其他费用
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综上所述,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二、车祸致人死亡的如何起诉
依照我国刑法第133条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案涉对于受害人在事故中受到的经济损失,以侵权责任法生效日划分,处理程序有所不同。2010年7月1日之前发生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案件被害人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只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并且对于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再处理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但在2010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案件,依照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就没有以上那些限制,即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受害方如果遇到如前这种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索赔案件,应考虑通过以下手段获取尽可能多的经济赔偿:
1、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要求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民事赔偿调解,以调解促和解,以和解促赔偿,用谅解和缓刑提升赔偿额;
2、处理侵权责任法生效后发生的案件,在肇事车辆有交强险的情况下,可以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请求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全面赔偿。
三、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根据受害人年龄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受害人年龄60周岁以下:赔付20年
受害人年龄60-75周岁:赔付(20年-增加岁数)
受害人年龄75岁以上:赔付5年
四、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害人伤残等级进行判定,1级(全残)赔付100%,2级赔付90%,以此类推。赔付年限为20年。根据受害人年龄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受害人年龄60周岁以下:赔付20年
受害人年龄60-75周岁:赔付(20年-增加岁数)
受害人年龄75岁以上:赔付5年
我们明白车祸最大的责任就是司机的责任,但是作为路人的我们也是需要有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定,见到有危险的车辆要有意识进行避让,以免造成不必要损伤,而且基于该方面的赔偿也是会依据受害人的年龄进行划分,希望大家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界星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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