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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权的分配顺序

来源:律界星2022-08-19406人看过
导读: 继承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继承的顺序。哪些人可以成为继承人?有没有先后顺序?遗产与继承人的比...

    继承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继承的顺序。哪些人可以成为继承人?有没有先后顺序?遗产与继承人的比例是多少?小编将在下面回答这些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这些法律知识。

    财产继承权的分配顺序:

    一、在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并存的情况下,哪个先发生效力?

    遗赠赡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这一条款的产生,是因为遗赠赡养协议将反映出继承人对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置,法律保障合法权利的行使。遗嘱赡养协议中的赡养人已履行了对被继承人的赡养义务并获得报酬。本着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扶养人应优先获得继承权。(详见民法典第11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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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法定继承相关规定有哪些?

    1、继承权男女平等。(民法第1126条)

    2、《民法典》规定,继承顺序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没有一级继承人,则由二级继承人继承。(详见民法典第1127条)

    特别规定,丧偶媳妇对公婆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女婿对公婆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一等继承人。(详见民法典第1129条)

    3、民法典继承条所称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继子女。《民法典》继承部分所称的父母包括有赡养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民法典继承条所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以及有赡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详见民法典第1127条)

    特别是养子女与养父母、养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合法收养的基础上的。一旦收养关系确立,亲生子女、亲生父母、亲生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就消失了,不复存在了。

    依赖关系包括继子女、继父母、继兄弟和姐妹,其关系基于父亲或母亲的再婚并共同生活。这种支持关系可以与孩子、父母、兄弟姐妹的关系共存。

    三、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或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谁继承?

    民法典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后代由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详见民法典第11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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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相等。继承人协商一致的,继承比例可以不相等。

    2、应照顾或分割的情况:生活有特别困难的,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已履行赡养被继承人主要责任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应无分立或小分立的,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详见民法典第1130条)

    财产继承权的分配顺序

    4、根据适当的继承情况,继承人以外的人依赖被继承人抚养,或被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更多地赡养的人。(详见民法典第11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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