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继承法》相比,《民法典》中有关继承的规定有着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新增继承人范围:
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
【案例】
林女士的伯父没有配偶、子女,也无兄、姐、妹,唯一的弟弟即林女士的父亲也早年死于车祸。伯父去世时,留下了房屋、车子及一些存款。林女士可以继承伯父的遗产吗?
【点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分别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即是说,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且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侄儿、侄女、外甥、外甥女也有权继承。本案情形,无疑与之吻合。
新增立遗嘱方式:
打印、录音录像
【案例】
为将全部遗产交由次子继承,郭先生夫妻叫人打印了一份遗嘱,并通过录音录像表达同样的意思,不仅自己签名捺印,还均邀请了3位家族长辈到场乃至签名见证。这样立遗嘱行吗?
【点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分别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即《民法典》已经允许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的存在,只要符合对应的形式要件,便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新增遗嘱宽恕制度:
丧失的继承权可以回来
【案例】
何先生虐待父母,父母在无奈之下提起了刑事自诉,法院基于情节严重对何先生判处了拘役。事后,何先生洗心革面,对父母做到了孝敬。父母不仅予以了宽恕,甚至常常逢人就夸。何先生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点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与之对应,虽然何先生因为虐待父母情节严重,被父母提起刑事自诉,甚至被法院判处拘役,但由于其已洗心革面且父母宽恕,决定了其可以享有继承权。
新增“遗嘱最新第一”:
多个遗嘱以最后为准
【案例】
由于种种原因,高先生有过自书、代书、公证等多份遗嘱,且内容不尽相同。临去世前,高先生的想法又发生了改变:把所有的遗产都交由对自己最好的小女儿继承,并因此自书了一份遗嘱。该遗嘱可以否定公证遗嘱吗?
【点评】
尽管《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即赋予了公证遗嘱最高的效力,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也就是删除了《继承法》的对应规定,不管以什么形式出现的遗嘱,如果内容相抵触,都实行“遗嘱最新第一”,即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复婚还需要婚前检查吗 不需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
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
一、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婚姻是否始终无效 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结婚,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这样的婚姻是无效的。但是
一、女生满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 1、女生二十周岁可以领结婚证。 2、法律上明文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
一、我国为什么不允许近亲结婚 1、近亲属结婚,极容易将一方或双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点和缺陷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累积起来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
领了结婚证要是反悔该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一方在领了结婚证之后反悔的话,由于不具有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此时也只能通过离婚的方
隐瞒婚姻谈恋爱可以赔偿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隐瞒婚姻与其他人谈恋爱的,因此造成夫妻感破裂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
不能结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如何界定的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老年人再婚需要得到子女的同意吗 老年人结婚、找老伴不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选择,即便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