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与丈夫办理离婚,在电话口头协议女儿共同抚养,协议由他起草,但当他把协议拿给我看时,变成女儿抚养权归他,抚养费一人一半,与当初的口头协议的原意不同;我不肯签这份协议,要求重新女儿抚养权归属大家,轮流抚养,但他不肯,态度还非常恶劣;在这个情况下我是否应该上法院诉颂离婚呢?手续应如何办理呢?我与他条件相当,大家收入差不多,也没有共同财产,各自也没有房产,他是出租车司机,开了出租车3年,是他第一份正式职业,之前他一直游手好闲;我在国有企业工作,有十几年工龄,是正式员工,职位属于中级技术员;学历我是大专生,他是初中生;女儿今年3岁,平常我上班要三班倒,一个月大概休息15天,我休息时女儿由我带,我上班时由我家婆带;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争取女儿的抚养权胜数有几大呢?
律界星律师:
如果你们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必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给民政局留底一份,因此你不同意对方的离婚条件的话,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如果你能够证明自己对抚养孩子更有利,法院可能把孩子判给你抚养。
相关案例
6月5日,江西余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重婚起诉的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准祝-刚和桂-萍离婚,并由桂-萍赔偿祝-刚人民币6000元。
祝-刚和桂-萍于2001年元月12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2004年桂-萍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未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为省事,祝-刚和桂-萍双方私下口头协议离婚,从此,双方各奔东西。2004年,桂-萍称自己已离婚,在他人介绍后与另村的范-海订婚并举办了“结婚”宴席,此后,桂-萍和范-海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小孩。2011年元月,祝-刚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桂-萍赔偿30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桂-萍在未同祝-刚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从2004年起即公然与范-海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了小孩,因此,桂-萍的这一行为构成重婚,同时也是导致双方婚姻破裂的原因之一,对此结果,桂-萍是存在过错的。据此,依据《婚姻法》第32条和第46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一、夫妻离婚不要冷静期吗 1、夫妻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有冷静期,但如果是法院判离婚是不存在冷静期的。 2、法律依据
一、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况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
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条件有什么 1、在女方怀孕期间以及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
夫妻在离婚,法律会根据双方的情形,分配抚养权和抚养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方不遵守条约,对其子女...
一、对方精神出轨可以离婚吗 1、精神出轨并不是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条件,但是以精神出轨为由提出离婚是可以的。 2、
一、夫妻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自愿离婚: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2)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一、怎样算分居两年 1、双方当事人在2年期间没有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并且未在此期间内发生性关系的一般就能够认定为分居两
原则上不可以离婚,但是原则就有例外,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能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
一、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
一、妻子出轨,离婚时财产如何分 1、出轨并不会影响财产分割,仍是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