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逃婚新郎找"妻妹"顶替,冒名结婚婚姻有效吗_律界星

新娘逃婚新郎找"妻妹"顶替,冒名结婚婚姻有效吗

来源:律界星2022-01-041988人看过
导读:近日,某地民政局受理了一起奇怪的离婚案,某周姓男子和妻子李某办理了离婚后,又在第二日和李某的妹妹办理了结婚登记。面对这起奇怪的婚姻,工作人员询问后得知。原来周姓男子和妻子李某于去年的双十二结婚,结婚前

近日,某地民政局受理了一起奇怪的离婚案,某周姓男子和妻子李某办理了离婚后,又在第二日和李某的妹妹办理了结婚登记。面对这起奇怪的婚姻,工作人员询问后得知。原来周姓男子和妻子李某于去年的双十二结婚,结婚前一日,两人就婚后单独住还是和父母一起住发生分歧,以至于结婚当日,李某任性地离家出走,和家里失去了任何联系,下落不明。眼看婚礼就要举行了,可新娘子却迟迟未到,为了给亲朋好友一个交待,不让双方父母下不了台面,李某灵机一动,决定采取曲线救国的方式,去求助跟妻子长得很像的妻妹,让她帮忙客串一把新娘。李某的小姨妹一开始不同意如此荒唐的请求,但是耐不住李某及其父母的压力,只好点头答应代替姐姐去参加婚礼。婚礼过后,李某真正的妻子一直没有回来,妻妹只好继续客串新娘角色周旋于双方的亲朋好友之间,没想到,两人日久生情,竟然假戏真做,成为了事实上的夫妻。半个月后,李某终于出现,她逃婚离去,本只是想给丈夫周某一点颜色看看,没有想到,她的离去最终会造成这样的结局。最终她在家人的劝解下,终于同意了离婚。对此,李某难过地说,是她的任性丢掉了一份本应该属于她的婚姻,但是她同样表示,她并不后悔,她说一个男人既然能够在如此很短的时间里爱上别的女人,那么这样的男人在婚后根本给不了她所需要的安全感。

法律解读: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综上所述,冒名结婚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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