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要回彩礼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
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知,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道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二、哪些属于彩礼
1、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
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2、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起诉要回彩礼找不到对方人怎么办?起诉要回彩礼时找不到人也不用担心,因为法院是会用它的方式来帮助找人,原告将注意力集中在诉讼上比较好。要回彩礼的诉讼应该要怎么做,来律界星与律师一对一探讨找寻方案,让自己能拿回彩礼。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
法律咨询: 可以解除居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咨询:买卖二手房居
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 不是一定会有问题,只是有问题的几率比其他情况的大很多。 比如说患有各种缺憾的情况,普通人
一、婚姻有效与婚姻成立的区别有哪些 婚姻当事人结婚意思表示一致并具有社会公示性,婚姻即为成立;而婚姻的生效则是指已经成
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
关于《民法典》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结婚离婚是自由,妨害自由受制裁 禁止包办、买卖等于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包办婚姻主要是父母等无视当事人的意志,强迫其
甲乙双方夫妻感情开始出现裂痕,但还没有到反目成仇的地步,此时乙方便开始对甲方进行攻关,不但不再流露对甲方的不满,相反还对
一、关于法律适用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