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更改子女姓名不违法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是应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案情总结:
判决农某每个月定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用。
案情简介:
农某与女子李某非婚生育一子,后以李某擅自更改儿子姓名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李某代行儿子权利依法将农某告到法院。近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宣判,判决农某每个月定额支付儿子的抚养费用。
农某为有妇之夫尚在抚养其婚生两个子女。2010年间,农某与一女子李某相识,两人经多次来往后成为朋友关系。2011年7月,李某未婚先孕生育一子,儿子出生后一直随李某居住生活,农某刚开始还陆续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后因农某拒不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双方协商未果。2013年9月,李某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农某每个月支付儿子的抚养费500元,直至原告能独立生活止。而农某以李某擅自更改儿子姓名为由拒不支付抚养费,经法院多次调解未果。
大新县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本案李某与农某的儿子出生后一直由李某直接抚养,农某作为生父,依法应当负担儿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儿子起诉请求农某支付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农某提出李某未经其同意擅自更改儿子姓名,不改回原姓名其不同意支付抚养费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据此,法院综合李某与农某非婚生儿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农某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判决农某每个月支付儿子抚养费300元,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综合以上介绍,作为子女的父母,更改子女的姓名并不能构成违法。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更改子女姓名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界星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理解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时应当注意: 1、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为前提。与当事人感情的好坏没有关系。 2
我国《民法典》关于家庭关系的规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其主要内容是:夫妻对于共同生活中的共同事务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权利: 一、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二、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是有专门的规定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不仅仅出现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还还出现在医疗事故纠纷赔偿中,那么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
夫妻一方应否对配偶的担保之债承担连带责任 配偶不应对担保之债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通常情况下具有无
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方法 一、计算方法相关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
家庭关系主体的特点 与婚姻关系主体相比,家庭法律关系主体除了范围要广阔得多以外,其突出特点是主体身份往往具有多重性以及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