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收养多少年能认定收养关系吗
民法典规定,收养孩子办理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就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收养人的条件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与收养多少年无关,收养关系自办理收养登记后成立,养子女和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界星进行咨询。
新婚姻法离婚4岁孩子会判给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做亲子鉴定 常见的涉及亲子鉴定的情况: 1、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2、怀疑医院调错婴儿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
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解析: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
家庭暴力的丈夫坐牢,孩子属于谁抚养 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房价越来越高,一些有条件的家庭开始前瞻性地为子女买房。部分父母更是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不过对于这种一步到位的方式,虽然
离婚后孩子改姓,怎么办手续? 上面说到,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
起诉子女抚养权变更法庭程序和时间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十七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