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纠纷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对一般的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纠纷可以受理。而且,司法解释将这种关系的解除叫做“解除同居关系”,而不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同居关系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同居关系,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六)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内容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对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书。因此需要包括以上内容,或者部分内容,对未协议的内容,可以去法院起诉(双方都未结婚的同居(解除同居关系的除外)
1、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
2、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如,同居关系财产的归属,债务如何分割等等,只要是财产的,都可以列入其中,进行约定;
3、对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的问题。如,抚养费由谁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等;
4、违约的处罚措施。如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对方多少钱。
以上是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一般应该包括的内容,但是由于每对同居者情况的不同,以上只是参考作用。
以上内容包括了同居方式以及涉及到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还有就是法律诉讼流程以及相关文书的书写范本和证据收集。小编建议大家法律诉讼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处理,如果有更多想要了解的内容请继续关注律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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