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集婚外同居的证据呢_律界星

如何收集婚外同居的证据呢

来源:律界星2022-03-153388人看过
导读:如何收集婚外同居的证据呢 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1)、对方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 (2)、婚外情双方对外表现的关系 (3)、邻居的证人证言; (4)、小区保安的证人证言 (5)、夫妻双方谈话

如何收集婚外同居的证据呢

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1)、对方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

(2)、婚外情双方对外表现的关系

(3)、邻居的证人证言;

(4)、小区保安的证人证言

(5)、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6)、有非婚生子;

(7)、因第三方怀孕而在医院留存的签字;

(8)、非婚生子入院治疗、上学等家长栏的签字;

(9)、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

(10)、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合法性。不能因为为了急于收集对方婚外情的证据采取一些非法的措施。法院对非法证据是不予认可的。另外,很多无过错方苦于掌握不了对方越轨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因此耗尽心机去取得证据,甚至请“侦探公司”去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因此,当事人取证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会得不偿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证物证,证言或者周围邻居都是可以为婚外情、婚外同居做证据的,但是收集证据也必须要合法的手段。证据虽然能够指证,但是不损害第三方为原则。收集证据方式很多,不仅仅局限于一点,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律界星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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