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接触后未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但是,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通过以上介绍,您对未婚同居生育小孩的抚养及财产处理应该有了全面的了解。
一、同居是否承担对方债务 如果想要知道恋人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债务怎么分配,第一步要弄到你们所欠的债务是什么债务。按照最
一、民法典中同居男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男女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会形成夫妻关系,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没有继
一、婚内与他人同居法律怎么处理 1、法院可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 由于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违反了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
一、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要怎么偿还 1、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2、如果是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
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必须判决 解除同居关系并不一定要法院判决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的。
一、民法典同居关系财产是共同共有吗 男女同居期间,如果以双方共同的财产购买汽车、房屋等财物,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会构
一、女方同居期间流产导致不孕男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1、一般不承担。 2、双方同居并没有婚姻约束,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
一、同居关系是否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 同居关系是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的,虐待犯罪是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一种犯罪行为。法律
一、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债务 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夫妻双方共
一、民法典中长期同居算重婚吗 民法典规定,男女长期同居,如果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不会构成重婚。如果一方有婚姻关系,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