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某通过熟人介绍向某银行支行贷款50万元经营汽车修理业务,卞某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1年。由于经营不善,卞某不但没有赢利,反而亏损不少。眼看贷款期限届满,为规避法律义务,卞某与妻子经过商议决定进行假协议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协议中约定:卞某原有的一套价值110万元的两室一厅的住宅归妻子所有。贷款到期后,支行多次催卞某还款。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支行本欲向法院起诉,要求卞某偿还借款,并准备胜诉后申请执行其所有的两室一厅住宅以偿还借款,但得知卞某与妻子协议离婚时已通过协议的方式将上述住宅给了卞某的妻子,于是支行将卞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卞某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法官点评本案核心在于贷款人在借款人假借离婚之名行转移财产之实时是否有权行使撤销权。本案中,支行若要实现债权,存在一个先决条件,即卞某必须有足够的财产偿还债务,而卞某曾经有足够财产住宅来偿还债责务,但现在卞某已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将住宅无偿分给其前妻。在这种情况下,支行要实现债权,只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定,撤销卞某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卞某的行为使得作为债权人的支行完全符合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因此,支行可以依法行使其撤销权,以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
一、保单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
一、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了几年,但一直未去民政局做结婚登记,后因发生变故分手,但因财产分割发生纠纷起诉致法院。 同居期间的财产
什么情况下可以依法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共同财产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内容判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时,如果
客户问: 想问一下,我老公在我们结婚前买的房子到现在还在按揭能算是婚前财产吗?以后离婚了有我的份吗? 律师答: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怎么办? 一是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
婚前按揭买的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律师:首付要看出资方,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离婚案中,房产分割是最大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