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房屋财产要怎么分-律界星

离婚后的房屋财产要怎么分

来源:律界星2022-05-078968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的房屋财产要怎么分 离婚房屋的分割首先要明确的是该房产是否应该被分割,也就是确定该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只要是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是夫妻两人的,该房产就是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

离婚后的房屋财产要怎么分

离婚房屋的分割首先要明确的是该房产是否应该被分割,也就是确定该房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只要是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是夫妻两人的,该房产就是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房屋登记在谁名下,房屋都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

1、夫妻双方约定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

2、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

3、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4、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确定了房屋属于应该分割的财产后,分割房屋的重点就在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及房屋价值的评估。

1、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及价值的评估先由双方协议确定;

2、无法达成协议的,如果双方均主张所有权,经双方同意,可以竞价取得;

3、只有一方主张所有权,由评估机构对房价做出评估,取得所有权一方给另一方补偿款;

4、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律界星咨询。

律界星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界星婚姻家庭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