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图结婚的男女双方鲜有生活中所说的“受虐狂”。没有任何一个人结婚是为了给自己制造生活的枷锁。结婚是以男女双方终身共同生活为目的的,换句话结婚预示着男女双方对走到一起的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家庭暴力”应该是每一个追求结婚的男女都反对的。然而由于男女双方自小的生活环境、人生观念、受教育程度、性格等方面的不同,导致男女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必然经历各方面因素的磨合。因此夫妻在日常生活中的偶尔争吵、打闹属于夫妻生活的正常的组成部分,不能等同于法律上规定的“家庭暴力”。
法律上规定的“家庭暴力”主要变现为: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因为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家庭暴力认定的误区
误区一:家庭暴力仅限于夫妻之间
家庭暴力,不仅仅指夫妻之间的暴力,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家庭成员是以“户籍登记的家庭成员”为准。
误区二:家暴仅指对身体的暴力
家暴不仅指对身体的暴力,还包括对精神的暴力,但不包括财产性权利。
误区三:施暴行为仅限于殴打等行为
殴打、捆绑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施暴行为,比如一方将另一方锁到居室,不准外出等。
误区四:只要实施了暴力行为,就是家暴
家暴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如果仅是过失行为造成家庭成员受损,比如丈夫驾车不慎将妻子撞伤,就不应认定为家庭暴力的行为。
误区五:打一耳光就是家暴
法律上认定的家庭暴力在结果上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并不是生活中因争吵打了一耳光就是家暴了。
误区六:家暴就是犯罪
刑法上规定有“虐待罪”,但是虐待并不等同于家暴,如果家暴在时间上需要具有持续性和经常性,那么该行为性质才能升级为及虐待。
3、家庭暴力应对策略
(1)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防止以暴制暴。受害者一方在遭受到家庭成员的侵害后,可通过报警、诉诸妇联等手段解决,不采用以暴制暴的手段,否则会触犯刑法。
(2)如果遭受到家庭暴力,及时留存相关证据。有明显伤害的,可通过伤害鉴定、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如有上述证据,可为离婚作好证据准备。
(3)如果持续遭受到家庭暴力,建议暂时分开,避免再次受到伤害。
(4)如果持续遭受到家庭暴力,不建议采用忍让的态度。不要因为怕丢人、家丑不可外扬,而不积极维权。这样只能让施暴者一方更加肆无忌惮。
(5)离婚。对于持续性的家庭暴力,夫妻关系中的受害者一方可选择离婚,以彻底解脱。
摘要:联合国为提高妇女地位、促进男女平等做出了卓越贡献,然而法律上的权利不等于现实中的权利,在实现社会性别平等的实践中,
【摘要】能否在强奸罪中评价婚内强奸是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最富争议的问题,刑法理论对此存肯定论与否定论的对立。强奸罪的法益应
长期以来,许多人都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是“私事”。这种意识影响着我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和司法的态度,我国至今为止还没
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派出所报警记录。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施以暴力的行为,如身体强壮在经济上占优势的一方以殴打、捆绑、禁闭、体罚等强制手
当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和对策有哪些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 家庭暴力是一个值得认真关注的社会问题,是不同年龄、人种
家庭暴力与精神卫生在法律上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
家庭暴力定义和处罚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是“在家庭内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家庭中对女童的性虐待、强奸
家庭暴力取证: 一是相应的诊断证明,即受伤要达到一定程度; 二是证人证明,如果没有证人证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以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现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城市还是乡村,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我国200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