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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怎么撤销

来源:律界星2022-05-103617人看过
导读:放弃继承权怎么撤销 继承人在遗产进行处理前放弃继承权的,而放弃继承权后,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其他继承人同意撤销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放弃继承权怎么撤销

继承人在遗产进行处理前放弃继承权的,而放弃继承权后,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其他继承人同意撤销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公证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公证机构进行复查,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1、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2、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3、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4、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行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5、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无法补办或者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应当撤销公证书。

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对于继承人来讲,继承开始之后,若没有表示自己要放弃遗产的话,则一般情况下都是会继承遗产的,这点与遗赠不同。但在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时,要求作出相应的说明,同时还要办理公证手续,而之后当事人反悔那么也是不允许撤销放弃继承权公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在遗产进行处理前放弃继承权的,而放弃继承权后,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其他继承人同意撤销的除外。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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