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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去的女儿有无继承权

来源:律界星2022-05-103701人看过
导读:送出去的女儿有无继承权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子女送养后,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对亲生父母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送出去的女儿有无继承权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子女送养后,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对亲生父母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子女送养后,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对亲生父母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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