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女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后还有继承权吗
1、根据《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养子女不享有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2、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虽然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之间确立合法收养关系时起,父母子女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了。因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也有两种例外情况,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第一种情况,生父母立有遗嘱,将自己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
第二种情况,养子女在赡养养父母的同时也对生父母有较多赡养,养子女也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3、需要注意的是,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之间申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且符合法定解除父母子女关系条件的,双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复存在,相互之间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收养法》规定了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4、解除收养关系就可以作为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但如果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并不当然对亲生父母的遗产拥有继承权。
5、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怎么解除收养关系
没有经过收养登记手续的话,如果想解除双方的关系,首先要看看双方是否形成事实收养关系。
如果亲友、群众公认,明确以养父母养子女确实在一起生活的,虽然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要按收养法的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和成年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也可以协议解除,但被收养人10周岁以上的就需其同意。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
1、协议解除: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之间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法院解决:如果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其中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会判决解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养女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的,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没有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则上具有继承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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