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2009年6月,我和前夫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我们写明将双方婚后购买的住房赠与给儿子,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离婚后,前夫带着儿子住在该房屋中,我则搬到了单位的宿舍。现在,我前夫已再婚,且又购买了一套房屋,我却因单位裁员而无房可住,生活困难。
请问,我能否要回当时赠给儿子的房屋用于自住?
专业分析
要判断你是否能要回这套房子,须明确两个基本法律问题:其一,赠与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你和你前夫自愿将房屋赠给儿子,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因此该赠与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其二,房屋产权是否转移的问题。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属于不动产,故其权利转让应依法登记,即办理过户手续。从你来信看,你和你前夫赠与孩子房产后,并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房屋产权没有发生实际转移。
此外,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为保证赠与人的利益,法律赋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就是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我国《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还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本案中,鉴于你已处于失业且生活困难的状况,故可以不再履行赠与房屋给儿子的义务。
不过,要提醒的是,该套住房是你和你前夫结婚后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归于你一人所有。因此,你在撤销赠与后,有权向法院主张的是该房产中属于你自己的份额。
案例:甘法院受理了一件继承案件,对死者的配偶与子女在继承遗产时,能不能同时开始继承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大多数同志
一、放弃母亲财产继承权要怎么做 1、当事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该表示到达继
我国理论界关于代为诉讼的规定: 多年来,我国理论界很少有学者关注当事人确定理论,当事人确定理论及相关法律制度、规范的缺
一、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
一、民法典夫妻可以立遗嘱只有对方继承遗产吗 夫妻之间在一方要立遗嘱的时候,可以立遗嘱让另一方单独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民
法定继承制度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
一、民法典有继承权的房子可以立遗嘱吗 有继承权的房子可以立遗嘱,公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自己才财产。
一、老人口头遗嘱有效吗 老人的口头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时有效的,符合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
一、民法典无遗产可继承是否承担债务 没有遗产可以继承的,继承人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但被继承人自愿承担除外。 《
小汽车遗产继承有哪些手续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汽车的时候,需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要登记在继承人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