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离婚诉讼期间女方想要回陪嫁款
2013年4月,小静与小涛登记结婚,不久,小静父亲从银行取出10万元交给女儿,称这是自己给女儿的陪嫁,让小两口拿该钱买车。然而,小静执意不要,在买车当天,小静为其父就10万元购车款出具了欠条,当时丈夫小涛并不在场,对妻子给岳父打欠条的行为毫不知情,后汽车登记在小涛名下。
半年后,小涛以与妻子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该起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小静父亲将女儿和女婿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偿还自己10万元购车款。
争议焦点:陪嫁款属借贷还是赠与
给女儿结婚准备的嫁妆款,在女儿离婚诉讼期间能否要回?针对原告与两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与两被告是民间借贷关系。登记结婚后不久,原告将10万元交付给女儿,且女儿为父亲出具欠条一份,该笔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两被告共同偿还。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与两被告之间是赠与关系。原告明确表示其出资购买的轿车系为两被告结婚准备的陪嫁,从实质上讲,轿车应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律师说法:如何认定陪嫁款的性质
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民间借贷关系是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借贷关系的成立除了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的合意外,还要有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的行为。本案中,原告取出10万元,是为其女结婚购买轿车准备的嫁妆款。虽女儿为父亲出具欠条,但该欠条出具时被告小涛并不在场,该欠条并非建立在借贷关系的基础上,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因此,原、被告之间没有形成民间借贷关系。
第二,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轿车购买于两被告办理结婚登记之后,且原告明确表示轿车作为女儿结婚的陪嫁,并将车辆登记于女婿名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由此可见,该轿车是原告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系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原告与两被告之间是赠与关系。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两被告返还购车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
综合以上介绍,陪嫁款是以结婚为条件,在离婚时应当退还,另一方给付相应的款项。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离婚陪嫁款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界星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有哪些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
遗产继承不来签字算放弃继承吗 不算。放弃继承权,需要所有死者和法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
二婚父母遗产能继承吗 二婚父母遗产能继承,再婚夫妻,如果与对方的子女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那么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
遗产继承要交哪些费用 继承人继承遗产时,需要交纳哪些费用,多少费用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要考虑继承什么财产、有没有进行公证
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遗产吗 未尽赡养义务,可不分或者少分遗产,但是也不是绝对的。 《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
夫妻一方死亡第一继承人是什么人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而父母指的
死亡赔偿金不为遗产,因为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
代位继承可不可以拒绝 依据我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的继承人是可以拒绝继承遗产的,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应该在继承遗产前明确表
一、未成年孩子怎么才能继承父亲遗产 1、被继承人的未成年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