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位继承规定中有哪些问题
(一)关于丧失代位继承权的问题
现行法规中,与上述规定相关联的法规条文有:1)、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2)、第七条关于丧失继承权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3)、1985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法(民)发[1985]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总则部分的第11条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和关于法定继承部分的第28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除了上述这些规定和解释外,据我所知,目前关于丧失代位继承权问题可能还没有其他的明确规定。那么如果出现以下二种情况,就会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使问题难以处理。
(二)关于对《继承法》第十一条的修改意见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按照这句话的书面意思,我们一般都会理解为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而按照1985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法(民)发[1985]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法定继承部分第25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的解释规定,这两者之间显然是相矛盾的,因为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是被继承人子女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子女。虽然我们可以理解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意见是作这样的逻辑推定: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子女,既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那么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就有权代位继承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权继承的份额。这虽然从理论上讲得通,但那毕竟只是一种逻辑推理的解释,而不是正式的法律规定表述,反过来也可以说这种解释没有法律依据,因为《继承法》只规定了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并没有说到可以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代位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笔者建议“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一条文改成“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和有权代位继承的遗产份额”。以使该条文的表述更完整确切,也使在司法实践中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可依据。
律师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
被继承人是指,在公民死亡之后他的财产会有继承人来继承,这个死去的人就叫被继承人。举个简单的例子甲有三...
代位继承可不可以拒绝 依据我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的继承人是可以拒绝继承遗产的,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应该在继承遗产前明确表
长孙可以直接作为遗产继承人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长孙能不能直接作为遗嘱继承人,要依据继承的方式而定,如果是遗嘱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第一继承人是什么人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而父母指的
随着国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许多人都开始学着立遗嘱,许多小伙伴不免好奇,如果理由多份遗嘱,效力如何。今天...
精准扶贫建设房屋可继承吗 在扶贫建房中,有一部像农村危房改造、五保户建房等是农民自己筹资建设的,房子建设好,国家给予一
房产遗产继承费怎么算 (1)公证费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80元/单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丈夫去世夫妻存款归谁 夫妻一方去世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一半归另一方所有,而另一半要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时何时生效 遗嘱的生效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情形的不同,有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