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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书丢了怎么办

来源:律界星2022-05-125968人看过
导读:一、遗嘱公证书丢了怎么办 1、遗嘱公证书丢失后,当事人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申请复印,加盖公证机构公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一、遗嘱公证书丢了怎么办

1、遗嘱公证书丢失后,当事人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申请复印,加盖公证机构公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二、遗嘱公证要什么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依据《公证法》的规定,遗嘱申请公证,出具公证书后,公证机构会保留相关的公证材料和公证书。遗嘱公证书丢失后,当事人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申请复印,加盖公证机构公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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