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遗嘱效力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一、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意见》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意见》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意见》39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意见》43条规定,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死亡赔偿金不为遗产,因为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
随着国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许多人都开始学着立遗嘱,许多小伙伴不免好奇,如果理由多份遗嘱,效力如何。今天...
精准扶贫建设房屋可继承吗 在扶贫建房中,有一部像农村危房改造、五保户建房等是农民自己筹资建设的,房子建设好,国家给予一
儿子去世了老人的遗产由女儿继承吗 按照继承法继承顺序进行。 据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对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有什么顺序 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应该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人分别是配偶、父母、子女。 《民法
一、过继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可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
长孙可以直接作为遗产继承人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长孙能不能直接作为遗嘱继承人,要依据继承的方式而定,如果是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是指,在公民死亡之后他的财产会有继承人来继承,这个死去的人就叫被继承人。举个简单的例子甲有三...
代位继承是第几顺序 代位继承遗产的时候,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房屋遗产继承出售有年限规定吗 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继承的房产过户后,权利人就有权利进行处置,可以自由买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