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遗产信托关系可因哪些情形而成立
(1)“继承未定”前的管理遗产信托的成立
有的遗产没有立遗嘱,无法体现遗嘱人对继承的具体意思表示,虽然根据法律顺序可以析产,但各方意见分歧,经久不好解决,此即继承未定。但遗产不能无人去管,只得委托信托机构办管遗产信托。
有的遗产分割继承有遗嘱可据,但继承人一时找不到,继承不落实。遗产不能无人照管,只得委托信托机构办管遗产信托。
有的遗产既无遗嘱可据,按法定继承,又一时找不到继承人,同样可以委托信托机构,办理管理遗产信托。
(2)“继承已定”后管理遗产信托的成立
继承人继承遗产后,不能立时接管分得的财产。如继承人不在本地,长期外出,不能对当地分得的遗产接受下来。又如继承人长期患病,不能接管而自理。只得办理管理遗产信托解决。
继承人继承遗产后,本人事务繁忙或经验不足,未去立时接受遗产,委托信托机构代为管理。
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因属寡妇孤儿,一时心情抑郁悲痛,不愿立时接受遗产,也可由信托机构办理管理遗产信托。
在上述信托关系成立中,原执行遗嘱信托时的委托人、各种继承人都是委托人,所有继承人又都是受益人。
信托机构在“继承未定”前管理遗产时,如继承人得到确认,并把遗产移交给了继承人,此项信托关系即告终止;在“继承已定”后管理遗产时,如继承人已能自己理财,而将遗产移交给了继承人,此时信托关系也同样即告终止。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如信托机构与委托人订的遗嘱契约中,另有对遗产管理特订期限的,如遗嘱人在遗嘱中要求继承确定后,再管理遗产若干年,则达到特定期限时信托才告终止。又信托关系亦可由于特殊情况的发生,经法院或经委托人、受益人有关方面提出,各方同意,信托关系也可提前解除而终止。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管理遗产信托关系可因哪些情形而成立”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律界星咨询。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以恢复自己合法继承被继承人的物权为目的的诉讼活动。因此,只有当侵害实际发生时或发生后,受害人或受害人的
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一、哪些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 1、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所有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
一、民法典无遗产可继承是否承担债务 没有遗产可以继承的,继承人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但被继承人自愿承担除外。 《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财产可以买卖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财产通过遗嘱继承后,继承人取得了遗产所有人权的,有
一、任意撤销权能继承吗,继承人撤销权问题 任意撤销权是赠与人的法定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意撤销权赠与人本人自己有权
一、自书遗嘱没有遗嘱二字是否有效 可以的。只要内容是做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是处理死后的财产问题都可视为遗嘱。 二、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
公民房屋所有权丧失的理由有哪些 1、房屋消灭。例如房屋自然倒塌,或因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灭失,公民即丧失了对该
法定继承制度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