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儿:学校无权扣留遗产
28日下午,张先生在家中拿出一堆材料,一一说明了这些材料的来源。张先生说,辞世的老人是他的叔父,他们之间关系很好,“我经常叫叔公来我家吃饭,前几年叔公还在我家住过,每次都住几个月,我的孙子很喜欢他”。今年8月份时,张先生再一次打电话给张老邀其过来吃饭,但是电话一直打不通,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联系上。过了两个月,张老所在的紫薇社区工作人员找到张先生,此时他才知道张老8月份时已经离世。
随后张先生得知,张老遗留下来的财产及证件,都由张老所在的单位驾鹤小学负责保管。张先生便于10月份找到校方,希望能领回张老的遗产。“我是打算将叔公的骨灰盒带回老家安葬,拿点钱来修个碑,这样逢年过节可以扫扫墓。他没有儿女,那我们做侄儿的就为他尽尽孝道。”然而校方则告诉张先生,要想领走遗产,必须要有相关证明才行。张先生便收集了大量的材料,在12月份时再次找到校方。可是校方对这些材料的法律效力表示怀疑,认为张先生不能凭此就领走张老的遗产。
张先生说,他向校方提供的资料完全可以证明他与张老之间的叔侄关系,校方无权扣留张老的遗产。
社区:鲜见有人探望
紫薇社区的工作人员称,张老在跃进小区居住期间,一直都是独来独往。由于张老年纪很大了,他们也曾多次向张老询问有没有相熟的亲戚可以来照顾起居,可总是被告知没有任何亲戚。之前张老曾有过一位监护人,因两人产生矛盾解除了监护关系,之后就没有看到其他人来照顾张老。8月份,张老病重时是医院通知社区工作人员和张老原单位,由两者来共同处理张老的治疗事宜,张老住院期间也没有什么亲属前去看望。
张老去世后,社区工作人员在其住处寻找可以联系的亲戚或朋友,并没有发现张老生前与什么人相熟。后来工作人员在一个红包壳上看到了张先生的名字,于是通过派出所辗转找到了张先生,将张老离世的消息告诉了他。社区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张先生的存在,之前从未听张老提起过,对于两人的关系,社区方面并不太清楚。
校方:身份不明不能交付
张老生前所在单位驾鹤小学的韦老师说,在张老病重及去世期间,都是社区工作人员和校方联系,张老出现什么情况,也是校方第一时间知道,从来没有一个张老的亲戚出现过,也没有看见有谁去探望过张老,张老的治疗费和殡葬费目前都还是校方在承担。张老去世后,突然就有两拨人先后找到校方,并都声称自己是张老的侄儿。在这样的情况下,校方更不能随便将张老的遗产交出去。校方说,张先生应拿出公安机关或者法院开出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对于村委开出的证明,校方不能认可。
韦老师表示,就算村委证明两人有亲属关系,也不能证明张先生就有权利继承遗产。“我们建议张先生走法律渠道,由司法机关来调查,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做”。
律师:明确继承权才能领遗产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享有继承权的只有张老的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是张老立下的遗嘱中指定的人员,以及与张老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员或集体。张老无儿无女,又没有立遗嘱,也没有与任何一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而旁系亲属不是继承权主体,也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因此不能断定张先生就可以继承张老的遗产。
代位继承可不可以拒绝 依据我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的继承人是可以拒绝继承遗产的,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应该在继承遗产前明确表
遗嘱继承如果继承为侄子,儿女无权利取得吗 是的,有遗嘱子女没有权利获得。 首先看老人是否有遗嘱,现行按照遗嘱处分,如
民法典对父母的概念是怎么界定的 我国民法典中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
法院遗产继承调解流程 一、调解的开始《民事调解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国外的人可不可以继承国内遗产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外国人是可以继承我国境内的遗产,但外国人继承我国境内的遗产需要符合
遗产继承需要第二继承人签字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应该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所以如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
房屋继承调解律师怎么收取费用 律师费和律师协商约定,律师费用包括代理费和办案费两种。 遗产继承案件费用双方怎样承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 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对继承遗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即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
长孙可以直接作为遗产继承人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长孙能不能直接作为遗嘱继承人,要依据继承的方式而定,如果是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