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处分的遗产。
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三、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民法典对父母的概念是怎么界定的 我国民法典中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
房产继承费用是多少 房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需要
房屋继承人同等地位一般由谁先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配偶、父母、子女最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原则上没有先
国外的人可不可以继承国内遗产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外国人是可以继承我国境内的遗产,但外国人继承我国境内的遗产需要符合
一、未成年孩子怎么才能继承父亲遗产 1、被继承人的未成年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
丧偶后再婚财产如何确定继承权 丧偶后再婚的,财产的继承权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确认,遗产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
被继承人是指,在公民死亡之后他的财产会有继承人来继承,这个死去的人就叫被继承人。举个简单的例子甲有三...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二者有何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
代位继承可不可以拒绝 依据我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的继承人是可以拒绝继承遗产的,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应该在继承遗产前明确表
法定继承人口头表示放弃继承资格无效,只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资格才是有效的。如果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