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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部分无效,遗嘱就无效了吗

来源:律界星2022-05-132982人看过
导读:公证遗嘱部分无效,遗嘱就无效了吗 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公证遗嘱部分无效,遗嘱就无效了吗

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一、遗嘱无效的情形

(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当然,严格来说,这3种情况应是遗嘱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我们看到这3种情况和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一样,在这里也把它归类于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

(6)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7)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8)立遗嘱人表明对财产的处理办法,但却在去世前,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那么,其遗产在清偿全部债务后,有可能变成了负资产,这种情况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却继承不到任何财物,那么,这份遗嘱就是事实上的无效遗嘱。

(9)遗嘱的内容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或者遗嘱所附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实现,这种遗嘱无效。

二、遗嘱不发生执行效力的法定情形一般如下:

1、遗嘱人还健在,遗嘱没有生效;

2、遗嘱人去世前撤销了原来所立遗嘱;

3、遗嘱本身不合法:

①遗嘱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②遗嘱人立遗嘱时不是具有民事行事能力人,即立遗嘱时头脑不清醒;

③遗嘱中涉及的财产不属于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

④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⑤若需要见证人的遗嘱,见证人资格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⑥当立有多份遗嘱时,最后公证遗嘱有效,属于其它遗嘱的均无效;若没有公证遗嘱的,最后所立遗嘱有效,之前所立遗嘱无效;

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代书遗嘱,遗嘱人没有亲笔签名;不符合立口头遗嘱的情形等。

遗嘱是现代社会许多家庭都会选择的一种分配财产的方式。但是我们在立遗嘱时一定要确保它的有效性,不要出现某些不实行为而导致所立遗嘱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而我们的继承人在继承遗嘱时应当理解所立遗嘱的心意,不应因自己没有得到自己所想而消极。在今后的生活中若您有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律界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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