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有效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遗嘱见证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遗嘱继承部分
35.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36.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遗嘱执行需继承人确认吗 遗嘱执行不需继承人确认,但是需要遗嘱执行人同意承担执行义务。 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
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在遗嘱上签字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不需要在遗嘱上签字,继承人只需要作出放
继承遗产有一继承人不签字怎么办 各继承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有什么顺序 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应该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人分别是配偶、父母、子女。 《民法
遗产继承份额可否转让 首先,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继承份额,虽然没有关于继承份额转让的直接表述,但对
遗产继承一审已判二审是否按一审判 要根据具体案情才可以分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
丧偶后再婚财产如何确定继承权 丧偶后再婚的,财产的继承权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确认,遗产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
丈夫去世夫妻存款归谁 夫妻一方去世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一半归另一方所有,而另一半要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股权继承后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吗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
宅基地继承可以吗 宅基地继承不可以。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