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有哪些原则和注意问题
我国的财产继承有五项基本原则,即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权利义务相一致和互谅互让,和睦团结。要掌握这五个原则的基本内容及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公民遗产范围包括哪些,以及被继承人死亡时间的会计室也是继承法中较重要的问题。关于继承权的行使用丧失主要掌握继承权更新换代的原因和继承权纠纷诉讼的时效。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中,主要掌握默示形式在继承权中的得失以及遗赠的取得和放弃的效果。
关于法定继承,要掌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在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是:(1)《婚姻法》实施前(1950年)遗留的多妻问题。(2)继子女继承权形成的条件。(3)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的确定。(4)继承人支外的人遗产适当分得权。这中间要注意法定继承人有能力赡养,被继承人由他人扶养照料的遗产处理问题。此外,还要重点掌握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遗产分配的原则也是法定继承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于遗嘱继承和遗赠,要掌握两者的概念和区别。两地大物博的区别主要有两条:(1)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2)遗嘱继承权和受贵赠权的标的不同。
关于遗嘱要掌握它的法律特征及其法定形式。遗嘱包括录音遗嘱成立的条件及相互间效力的大小。关于遗嘱,还要掌握什么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以及法律寻于遗嘱自由的限制。对于遗嘱自由的限制主要指:“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关于遗嘱和撤销和变更,要掌握遗嘱撤销和变更的方式和程度。此外,还要掌握遗嘱无效的四个原因。
关于遗产的处理,要掌握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在遗产分割中,要注意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胎儿份额的保留。在遗产的处理中,要注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的相互效力问题。关于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应掌握何为限定继承的原则,以及债务清偿的程序和方法。在债务清偿中,还要注意对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仍的生活保障问题。此外,还要掌握法律对于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规定。
遗产继承份额可否转让 首先,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继承份额,虽然没有关于继承份额转让的直接表述,但对
遗产继承需要自己兄弟姐妹签字吗 如其他继承人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就需要他们的签字。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
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遗产吗 未尽赡养义务,可不分或者少分遗产,但是也不是绝对的。 《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
离婚了遗产归谁继承 离婚案件是不会涉及到财产继承的,离婚案件处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遗产由什么人继承由继承的方式决定。
没有继承遗产还需不需要赡养老人 1、权利和义务是相一致的,通常的法定继承就是说尽到赡养义务有权利继承,不尽义务没有权利
一、奶奶去世孙子有继承权吗 孙子没有继承权。如果儿子也已经去世的,则孙子继承权,可以继承儿子原应继承的份额。 二
再婚夫妻死亡后财产怎么继承 通常来说,再婚夫妻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财产,这些都是可以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
被继承人未留遗嘱房屋如何继承 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一般由继承人均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 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对继承遗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即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
父母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法定继承的顺序和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