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律界星

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律界星2022-05-182550人看过
导读: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

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案例

陈-森与王-珍于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起做生意,积累了大量财富。2007年,王-珍由于生意纠纷,被人殴打致脑出血。出院后,王-珍由于受精神刺激,时常怀疑身边的人对其不利,并具有暴力倾向。经医院诊断为间歇性精神病。2008年,王-珍发病将丈夫陈-森砍死。事发后,公安机关逮捕了王-珍,经几次司法鉴定,王-珍被确认为精神病患者,公安机关释放了王-珍。陈-森死后,王-珍的父亲王-凯掌管了女儿、女婿的生意、并掌管存款60万元以及房屋和汽车。随后,陈-森的父母要求继承陈-森的部分遗产,遭到王-凯的拒绝。陈-森的父母遂起诉至法院。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令由原告继承陈-森的部分遗产,包括存款30万元,生意店、房屋及汽车折价款总额的一半;

二、请求法院剥夺王-珍对陈-森的继承权。

判决结果:

一、判决原告继承陈-森的部分遗产,包括存款20万元,生意店、房屋及汽车折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界星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界星婚姻家庭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