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父异母兄弟争房产如何判
孙先生与王女士长期分居,其间王女士病重,孙先生不但未尽扶养义务,甚至还与他人以夫妻相称;孙先生与前妻所生之子未对王女士尽赡养义务,却要争分其名下遗产。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对上述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对于房屋购买无贡献、对被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亲属不享有遗产份额。
1983年,孙先生带着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孙某国,与王女士登记结婚,组建了新的家庭,并于次年生下儿子孙某军。婚后,二人获赠王女士父亲单位增配的位于浦东新区的一处房屋,承租人是王女士。几年后,二人因夫妻关系破裂签订《协议书》,开始分居,但未正式办理离婚手续。2000年,王女士将此房屋以售后公房形式购买为产权房,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并在病重期间立下《遗嘱》,将该处房产交由孙某军继承。王女士和孙先生相继因病去世后,孙先生的母亲和大儿子孙某国诉至法院,要求分得浦东新区王女士名下房屋各三分之一的产权。
一审法院查明,系争房屋为孙先生和王女士婚后共同财产,但王女士在分居之后出资购买为产权房,对房屋的贡献更大,确定其占有该房屋60%的份额,根据王女士《遗嘱》,这部分产权由孙某军继承;孙先生占有该房屋40%的份额,由孙父、孙某国、孙某军共同继承。根据双方就系争房屋价值达成的一致意见,一审法院判令孙某军继承系争房屋,并依法支付孙先生母亲、孙某国房屋折价款各13.5万元。
孙某军不服判决,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诉称系争房屋来源于王女士父亲单位分配,之后由王女士父亲出资购买,登记在王女士名下,孙先生未对此作出贡献,因此非夫妻共同财产,故要求改判不支付孙某国及其祖母房屋折价款。
上海市第一中院审理后认定,系争房屋于王女士、孙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无证据证明房屋产权由王女士父亲出资购买,故当属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考虑到财产的来源、各方当事人对财产取得的贡献程度、照顾无过错方等。
经法院审理后查明,系争房屋来源于王女士父亲的工作单位增配所得,陈女士与孙先生多年以来没有共同生活,孙先生对涉案房屋没有贡献,所以在分割涉案房屋时,就夫妻双方所占比例而言,孙先生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另外,有证据表明,孙先生至少在2000年起就与他人以夫妻相称,不但在王女士重病期间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有遗弃之嫌,而且多年来,孙先生不尽父亲之责,从未支付孙某军的抚养费,故认定在涉案房屋中孙先生不应占有份额。最终,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涉案房屋归孙某军所有,孙某军不必向孙某国支付折价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同父异母兄弟争房产如何判”问题进行的解答,同父异母兄弟争房产的,要看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属于同父的份额进行分割。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放弃继承行为是不是合法的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或者遗赠扶养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可以放弃遗产继承的,
继承房产应注意是否有转继承吗 继承房产应注意是否有转继承,还有注意是否有代位继承的情况。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
离婚了遗产归谁继承 离婚案件是不会涉及到财产继承的,离婚案件处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遗产由什么人继承由继承的方式决定。
遗产继承份额可否转让 首先,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继承份额,虽然没有关于继承份额转让的直接表述,但对
遗产继承不来签字算放弃继承吗 不算。放弃继承权,需要所有死者和法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
二婚父母遗产能继承吗 二婚父母遗产能继承,再婚夫妻,如果与对方的子女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那么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
继承遗产有一继承人不签字怎么办 各继承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
父母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法定继承的顺序和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遗产继承权可以转赠吗 法定继承人将其应继承份额赠与给其他法定继承人,属继承人之间的自愿处分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