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老人去世后承包地可否继承
杨大爷与老伴一直与小儿子杨启一起生活。1998年初春,村委会调整承包地时,杨大爷将户主让给儿子杨启,村委会按每户人口数分地,杨启一家共四口人,包括杨启和女儿以及杨启的父母,杨启妻子的承包地在娘家,共分得7.8亩承包地。杨大爷与老伴分别于2013年12月、2015年2月去世。2016年初,杨大爷的大儿子杨树找到弟弟杨启,要求共同继承父母的承包地。
案例分析:
杨树的要求没有法律规定,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均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为农户而非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个人,签约人仅系该农户的代表,在农户内部,每位家庭成员均共享土地承包经营权。当承包的农户中一人或者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发生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
2、案例:独户老人去世承包地可否由子女继承
刘老汉与老伴共生育三子一女,2010年初,村委会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四个子女均早已成家另过,刘老汉与老伴作为独立的农户,共分得承包地3.6亩。刘老汉于2014年去世后,老两口的承包地由小儿子刘立耕种。2015年12月,刘老汉的老伴去世后,其他三兄妹要求共同分割继承父母的承包地。刘立拒绝交出,其他三兄妹遂以刘立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共同继承父母的承包地。法院判决驳回三兄妹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以家庭户为单位的承包。刘老汉与老伴作为独立的农户,当该农户成员全部去世后已为空户,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此种情形下,该户的承包地应由发包方即村委会收回。刘老汉与老伴的子女虽系法定继承人,但他们均不是该家庭户的成员,要求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于法无据,当然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3、案例:征地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陈大爷与老伴程老太生育六个子女,其所在的村委会于1999年2月组织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时,因陈大爷与老伴两口与三儿子陈立一家一起居住生活,两位老人与儿子、儿媳、孙子共五口人作为一个农户,分得承包地8.6亩。两位老人于两年前去世,其分得的承包地由陈立耕种。2015年11月,政府征占了部分承包土地,陈大爷一家分得土地补偿款30余万元。其中,两位老人分得的份额有10余万元,被陈立领取。事后,其他五子女要求共同继承父母亲的10余万元补偿款,遭到陈立的拒绝后,经起诉亦未能得到法律支持。
以上就是律界星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承包地继承三种情形下法律不支持”的法律内容,对于承包地的继承问题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农民对于土地是只有使用权而并非所有权的。所以继承就会涉及到权利的问题,要谨慎处理。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律界星为您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欢迎您来进行法律咨询。
父母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法定继承的顺序和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律师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
遗产继承公证能改吗 遗产继承公证可以改,但是更改之后也需要进行公证。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
转继承的都有谁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转让继承适用的是法定继承的情形,由死亡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进行转继承。 《最高人
遗产继承强制执行方式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
民法典对父母的概念是怎么界定的 我国民法典中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
随着国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许多人都开始学着立遗嘱,许多小伙伴不免好奇,如果理由多份遗嘱,效力如何。今天...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 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对继承遗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即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
丈夫去世夫妻存款归谁 夫妻一方去世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一半归另一方所有,而另一半要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