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继承资格的亲属不能担任见证人-律界星

具有继承资格的亲属不能担任见证人

来源:律界星2022-05-206106人看过
导读:案情:王某有两儿一女,均已成年。王某考虑自身年迈体弱,且女儿已经出嫁他处,故准备立一份遗嘱,将遗产留给两个儿子王-刚、王-强。2006年10月,王某将两个儿子召集到身边,并让一位邻居作为见证人,由邻居

案情:王某有两儿一女,均已成年。王某考虑自身年迈体弱,且女儿已经出嫁他处,故准备立一份遗嘱,将遗产留给两个儿子王-刚、王-强。2006年10月,王某将两个儿子召集到身边,并让一位邻居作为见证人,由邻居执笔,王某立下遗嘱,将遗产全部分给两个儿子。遗嘱立完后,在场人和见证人全部签了字。

2007年6月,王某去世。他的两个儿子王-刚、王-强按照遗嘱分割了遗产,但遭到王某女儿王-红的反对。王-红认为自己是法定继承人,且父亲立遗嘱时自己不在场,该份代书遗嘱应为无效,遂起诉要求与王-刚、王-强一同按份继承父亲遗产。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红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法享有继承权。

律师点评:当遗嘱人不能或不愿亲笔书写遗嘱时,可以制作代书遗嘱。遗嘱人立遗嘱不需获得其他任何人的同意,且遗嘱人有权通过遗嘱剥夺其法定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但要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在本案中,王某的女儿王-红已出嫁,且有正常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故王-红以自己是法定继承人,父亲立遗嘱时自己不在场为由,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理由不能成立。但是这并不意味这本案所指遗嘱就必然是有效的。原因是:

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属无效。且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遗嘱的见证人。

在本案中,见证人的数量符合法律规定,但代书遗嘱的见证人王-刚、王-强同时系王某的遗产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的合法见证人。因此,该份代书遗嘱属于无效。王某的女儿王-红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法享有继承权。

生活中,还有儿女代书,找两个邻居见证的,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被法院认定无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代书遗嘱中,立嘱人只盖章,未签字,也属于无效遗嘱。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