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涵义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的特征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
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
一、过继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可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
法定继承人口头表示放弃继承资格无效,只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资格才是有效的。如果继...
儿子去世了老人的遗产由女儿继承吗 按照继承法继承顺序进行。 据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对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有什么顺序 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应该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人分别是配偶、父母、子女。 《民法
继承遗产范围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二者有何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
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遗产吗 未尽赡养义务,可不分或者少分遗产,但是也不是绝对的。 《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
精准扶贫建设房屋可继承吗 在扶贫建房中,有一部像农村危房改造、五保户建房等是农民自己筹资建设的,房子建设好,国家给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