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四)-律界星

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四)

来源:律界星2022-05-236914人看过
导读:致:×××××所 本所经审查贵公司与张××签订的“售车协议”,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建议将协议第一条最后一句修改为“抵债给甲方的桑塔纳轿车转让给乙方,甲方对所转让车辆拥有处分权,该车辆在公

致:×××××所

本所经审查贵公司与张××签订的“售车协议”,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建议将协议第一条最后一句修改为“抵债给甲方的桑塔纳轿车转让给乙方,甲方对所转让车辆拥有处分权,该车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所有人仍为沈阳市军队转业安置工作基建办公室”

二、建议将协议第三条修改为“所转让车辆在2007年4月12日前因交通违章、交通肇事而引起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均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转让车辆在2007年4月12日后因交通违章、交通肇事而引起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建议将协议第四条修改为:乙方负责自行办理所受让车辆的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甲方予以配合。本协议签订后至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所转让车辆应予强制报废、不能继续检车使用时,如乙方仍未将所受让车辆过户至自己名下,乙方承诺将所受让车辆的车牌、车证及车辆一并交回甲方,由甲方进行报废处理,甲方对乙方不予以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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