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车合同需要法律顾问吗?
有能力的可以请法律顾问,没有法律顾问亦可。
签订购车合同需认真的八大法律问题是什么
问题一:合同条文不完整
现实中,部分购车合同简单到只有几条条款,甚至是仅以购车交接单代替合同的简易合同,除了客户信息外,关于车型、交车时间等只是片言只语,既不说清责任,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更加缺少诸如质量、交付及验收方式、保险、上牌及修理、更换、退货、争议解决方式等一系列重要条款,完全不符合《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法律条文要求。
问题二:合同约定减轻经营者责任
如某些购车合同约定:“买方在接到卖方提车通知后七日内须与卖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其预付款作为违约金没收,并且卖方有权将该车另行销售。”又如,“本协议生效后,如因厂家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交付车辆的,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上述条款中,经营者首先免除了自身违约责任,同时也将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明显是加重消费者责任。更何况的是,预付款不同于定金,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约定逾期交接没收预付款,没有法律根据。
问题三:新车约定“只修不赔”不合理
“只修不赔”,是汽车销售行业内一种比较典型的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的不公平约定,完全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二十四条及《合同法》、《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问题四:车价随意定,增加消费者风险
据了解,很多购车合同规定:“若遇生产厂家调整产品配置及价格,则按提车时的新的配置和价格执行”;或规定:“在提车时如遇相关国家政策调整(如高消费税)或因汇率变化,影响交付价格时,甲方调整销售价格额度以当时厂方指导价格调整额度为准”等。
此类条款对于汽车价格的变化作出了所谓“特别约定”,使消费者的购车价格处于不明确的状态。当汽车价格行情上涨时,经营者以厂家调整价格为由随意涨价;当汽车价格行情下跌时,经营者则要求按原价销售。但实际上是消费者承担了政府调税、厂家调价的风险,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也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问题五:故意混淆定金、订金和预付款性质
不少合同规定:“经销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订单人的预订金。在经销商确认收到预订金后,此订单合同开始生效。订单合同生效后,因订单人原因要求变更或取消订单时,经销商不予接受,预定金不予退还”。
此类条款中同时出现“预订金”和“预定金”字眼,当消费者违约时,将“订金”转化为“定金”,而经销商违法则不负有赔偿责任。这违背了“定金罚则”,不符合《担保法》规定,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对等,明显有失公平。
问题六:提货时验收无异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不少合同规定:“消费者应于提货当日对所购车辆仔细验收,有异议当场指出,经甲方确认后做出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事实上,消费者根本都难以当场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此类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在“三包”期内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时,要求销售者修理、更换或退货的应有合法权利。问题七: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经营企业
不少购车合同约定:“卖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有最终解释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据此规定,当对厂家指定的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最终解释权归厂家”,就会做出有利于厂家的解释,有可能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这显然是违背上述法律规定的。
问题八:合同内容表述有歧义
不少汽车合同条款语义表述不清晰、存在多种解释,或者用语不够规范、详尽、具体,不能给消费者在理解合同条款上带来相对稳定的预期。合同约定不明,或同一份合同中出现多重标的物质量标准,合同履行地点、期限表述不明确,具体条款内容表述存在歧义等,势必给合同履行造成困难,也为日后可能引发的争议留下很大的隐患。
如果自己有需要了解购车合同的详细情况,建议你可以来律界星在线咨询律师,让专业的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一、公司股东欺诈转让股权如何起诉 公司股东欺诈转让股权的,转让合同无效,被骗取财物的,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害人
一、刑事诉讼法逮铺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
一、公务员取消录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公务员取消录用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
债务超过时效后的裁判规则: 一、自愿履行部分自债务,对余款仍享有时效抗辩权 债务人自愿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过的债务
法院宣判会通知家属吗 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宣判是不会通知家属的。 但是根据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
一、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 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各地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1、追索赡养费、扶养
一、不立案可以下责令改正吗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不会责令改正,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由上级公安机关审查。如果
如果一方当事人有家庭暴力行为的,人民法院多半会判决离婚 婚姻中的妻子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一般男方对女方的家庭暴力
一、刑事上诉期是多久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一、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要证据吗 1、涉税举报要提供证据。 2、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