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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律界星2022-03-262570人看过
导读: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一)离婚登记程序将由初审到受理到审查到登记修改为申请到受理到冷静期到审查到登记。 (二)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

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一)离婚登记程序将由初审到受理到审查到登记修改为申请到受理到冷静期到审查到登记。

(二)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附件2)。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二、民政局离婚当天是否能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对于申请发给离婚证,需双方共同申请,双方未共同到婚姻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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