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反担保条件
诉讼保全,又称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在未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以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的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这就是我国关于诉讼保全制度的法律依据,包括诉讼前财产保全制度和诉讼中财产保全制度。
第九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这是我国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反担保制度的法律依据。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对于担保的要求并不一样。对于诉讼前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对于诉讼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九十六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这就是诉讼保全担保制度的立法目的所在。即对于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造成了被保全人损失,人民法院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任由申请人通过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不承担赔偿责任,将会导致申请人权利的滥用,将会损害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提供担保是必要的。这也是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
以上就是律界星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律界星进行咨询。
一、民事诉讼法向什么法院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1、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
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为几年 1、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三年。 2、如果双方有确定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
一、刑事立案后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要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无论有罪还是
欠工资不给起诉,请律师费需要多少钱 (一)公司拖欠工资,对于拖欠工资的,无钱请律师的情况,国家有专门的规定,根据《最高
一、审查起诉中,发现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怎么处理 1、审查起诉中,发现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
一、民事诉讼法执行条款协助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1、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合伙人不愿意共同诉讼怎么办 合伙关系的诉讼在诉讼中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就算其中一个人不愿意共同诉讼也不会影响到诉讼的进行
一、未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欠条不同于借条。从文义上理解,所谓“欠条”本来就是债务人应给债权人的款项,只是债
民事诉讼抗辩权包括哪些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
一、律师随意发律师函违法吗 律师有发律师函的权利,但律师不得随意发律师函,随意发律师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要承担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