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查封还是扣押区别是什么
查封车辆和扣押车辆区别:
所谓查封,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相对人的财产上加贴封条,予以强制封存。查封期间限制财产权的使用,被查封人不得处分其财产。扣押是指行政主体限制行政相对人对其财产的继续占有和处分的一种强制措施。
查封与扣押的区别在于:查封的财产一般是不易移动或没有必要转移于行政机关处所的物品,即留在原地查封;而扣押的财产一般是可以移动的,且有必要从行政相对人处所转移的物品,或者是行政主体在执法检查监督中现场查获的。
查封和扣押的关系
在我国大陆,理论界一般认为,查封与扣押是有区别的。如:“查封,是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且难以移动的财产加贴封条,原地封存,不准被执行人移动或者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扣押,是对体积较小,或者虽然体积较大,但易于移动的财产予以扣留,运至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场所予以保管,使被执行人不能占有、使用和处分的限制性措施”。此外,还有冻结,即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资产、债权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可见,按照我国大陆学者的观点,查封、扣押和冻结是不同的概念,查封与扣押的区别主要是标的物的位置是否移动,查封的财产一般仍留在原地(即通常所说的就地查封),而扣押的财产一般要转移地点(也称为异地扣押)。但是,在我国实践中,也有将这两种执行措施混用的情况。如对于车辆、机器设备采取的不贴封条、允许使用、禁止处分的措施称为“活封”或“活扣”,两者并无区别。甚至对银行账户的冻结也称为查封,这在当事人方面尤其如此。而在海事案件中涉及对船舶采取禁止移动的执行措施时,实际上只称为“扣押”,没有查封的说法。
扣押效力的相对性
扣押效力的相对性,是指对于实施扣押的债权人而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不发生效力,对于其他未参与分配的债权人而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仍然有效。扣押效力的相对性是与扣押的目的密切联系的。一般认为,作为金钱债权执行的扣押的实施,其目的是为了在执行程序上确保该金钱价值,因此,必须剥夺债务人对执行标的物的处分权。但是,禁止处分的效力也仅仅是为了在执行程序中确保以必要的金钱价值满足执行债权人的权利,所以,没有理由必须超越该目的而否定债务人处分的自由。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以上就是律界星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查封与扣押车辆都是对当事人财产的一种处理方式,是有着一定的期限的。只要当事人遵从法律的有关规定,合法的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车辆依旧是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并不会受到侵占。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一、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
如果收养人在无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可以收养两名子女,那么收养人有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
(1)首先要选择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省级司法厅(局)颁发并经年度考核通过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
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吗 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有3种情况打官司的律师费可由对方承担。 1
个人经济纠纷按多少交律师费? 通常,经济纠纷的案子律师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具体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并签定协议。
刑事辩护的合同格式 一、文书的制作要点:1.委托人与受委托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姓名与名称。2.协议的具体内容。3.最后
经济案件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经济类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没有规定的,律师收取服务费有市场指导价与政府指导价两种,当事人
校园冷暴力,“冷暴力”作为校园暴力的另一种形式,在高校中已经普遍存在。学生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个性较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第三条
民事纠纷律师费多少 因为各个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所以各有差异,小编为您准备了基础的相关知识,以云南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