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范围如何确定
1、人民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范围: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约定管辖适用范围和限制
1、适用范围:新民诉法将原民诉法中“5类”固定的约定管辖法院,扩大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成为列举管辖法院。依据新的民诉法,如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票据支付地等等法院均可以成为约定管辖的法院。
2、限制:约定管辖时,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以及约定的地点不能与争议无任何实际联系。
3、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让人们的工作和活动的范围逐渐扩大,跨省、跨国等行为非常普遍。因此,公民在跨省、跨国行为中产生的民事行为也具有跨地域性,为节约诉讼成本,民事诉讼约定管辖地的问题便成为人们在跨地民事行为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结合上文,国家对管辖地的确定便有了具体确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一、民法典中离婚后判决财产后还能起诉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在发现该行为三
一、诉讼阶段能否允许股权变更 能,但是如果股权已经被查封,则不可变更。 无论是公司处于诉讼程序中还是股东处于诉讼程序
一、农民工讨薪起诉状怎么写 1、基本写法如下: (1)写清原告个人基本信息。写清对方基本信息。 (2)写清不发工资
一、合同的主债务可否与违约金分别起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就同一债务关系,可以就违约金和主债务分别向人民法院起诉
撤销土地经营权的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行政机关撤销了土地经营权证的,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该在撤销之日起6个
一、不立案可以下责令改正吗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不会责令改正,如果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由上级公安机关审查。如果
1、再审申请书。(当事人的人数再加二份,比如原告、被告、第三人各一个,就要交3+2份,即5份,必须是原件。) 2、一审
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提示如
债务超过时效后的裁判规则: 一、自愿履行部分自债务,对余款仍享有时效抗辩权 债务人自愿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过的债务
所谓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的诉讼。原告为2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为2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共同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