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关于单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律界星

刑事诉讼法关于单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律界星2022-05-241363人看过
导读: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单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刑事诉讼法对于单位犯罪没有明确法条,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单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刑事诉讼法对于单位犯罪没有明确法条,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二)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二、刑事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照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条款时,应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