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广西律师收费标准除了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防城港、贵港、玉林、百色、河池、贺州、来宾、崇左这14个地辖市,还有35个市辖区、7个县级市、55个县、12个民族自治县,另有2个管理区和2个新区就不一一指出了。
广西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
一、本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二、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200-2000元/小时
计时收费的时间确定,按照《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相应规定执行。
四、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2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5000元
(3)审判阶段:
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2000——20000元/件;
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3000——35000元/件;
高级法院审理的案件,8000——50000元/件;
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30000——150000元/件。
(4)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收取,也可选择按比例收费,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不涉及财产:1000-10000元/件
五、按比例收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二)收费标准:
由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协商,按下列费率分段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收费比例。
争议标的
收费比例
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费率为5%
每件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10-50万元(含50万元)费率为4.5%
50-100万元(含100万元)费率为4%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费率为3%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费率为2%
1000万元以上费率为1%
六、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的收费,依照本标准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的收费规定。代理刑事案件申诉的收费,依照本标准代理刑事案件的收费规定。
七、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城市居民。如因公受损害请求赔偿的(责任事故除外),请求赡养、扶养、抚养而生活确有困难的,请求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工赔偿金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无力负担律师服务费的,律师事务所应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对非城市居民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
九、属国家级贫困县、自治区级贫困县(含防城区)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在其他县级(不含城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
十、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自治区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十一、以上各项收费标准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收费标准。民事、行政案件分为一审、二审、执行和申诉再审,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一审、审判阶段二审和申诉再审。
十二、本收费标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小编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如需了解具体的律师收费情况,可拨打律师电话进行咨询,也可咨询律界星广西律师!
(1)学历上的差别。按照《律师法》第6条的规定,取得律师资格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条件,即"高等院校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同等
一、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 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各地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1、追索赡养费、扶养
一、未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欠条不同于借条。从文义上理解,所谓“欠条”本来就是债务人应给债权人的款项,只是债
一、诉讼阶段能否允许股权变更 能,但是如果股权已经被查封,则不可变更。 无论是公司处于诉讼程序中还是股东处于诉讼程序
一、报警盗窃,多久过追诉期 发现盗窃后报警的,公安机关立案后,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直到案件结束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
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为几年 1、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三年。 2、如果双方有确定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
一、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侵权之日
1、短期诉讼时效 在我国现行法律上,诉讼时效期间在2年以下的为短期诉讼时效。比如,依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适用于以下
一、非法买卖土地罪立案标准的三要素是什么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伙人不愿意共同诉讼怎么办 合伙关系的诉讼在诉讼中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就算其中一个人不愿意共同诉讼也不会影响到诉讼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