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规定-律界星

我国刑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规定

来源:律界星2022-05-257326人看过
导读:一、我国刑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规定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

一、我国刑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规定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3、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等。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三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1、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行为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这里的禁渔区,是指对某些重要鱼、虾、贝类的产卵场、越冬场和幼体索饵划定的一定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全部作业或者限制作业种类。

2、禁渔期,是指根据某些鱼类产卵或者成长的时间而规定的禁止全部作业或者限制作业的一定期限。禁用的工具,是指禁止使用的超过国家关于不同捕捞对其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网具和其他禁止使用的破坏水产资源的捕捞方法。禁用的方法,是指采用爆炸、放电、放毒等使水产品正常生长、繁殖受到损害的破坏性方法。

综上所述,非法捕捞一般多发生于近海中,没有取得捕捞证进行捕捞,或者用非法手段捕捞,情节严重的,一旦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立案。确定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的,交给检察院提请公诉。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判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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