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如何进行复查-律界星

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如何进行复查

来源:律界星2022-05-255595人看过
导读:一、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如何进行复查 1、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应当是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由上一级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立案复查,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复

一、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如何进行复查

1、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应当是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由上一级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立案复查,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复查的决定。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一条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提出申诉的,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进行复查。

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二、不起诉是否有案底

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 级检察院复查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复查决定,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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